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潭子國小來函詢問有關「學生家長會於畢業典禮當日,舉辦謝師宴,邀請校長、兼任行政教師、職員、畢業班導師出席餐會,可否接受邀宴參加」案,覆知如說明,請 查照。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:中市教政字第1010040443號 主旨:有關潭子國小來函詢問有關「學生家長會於畢業典禮當日 ,舉辦謝師宴,邀請校長、兼任行政教師、職員、畢業班 導師出席餐會,可否接受邀宴參加」案,覆知如說明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潭子國小101年6月8日潭小字第1010002518號函辦理 。 二、就學校教師得否參加謝師宴,法務部廉政署已於今(101 )年5月28日發布新聞稿表示(略述)「『尊師重道』係優 良傳統文化,學生感謝師恩舉辦之謝師宴,屬正常社交禮 俗,廉政倫理規範並無禁止教師參加謝師宴;僅籲具公務 員身分之教師遵守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』,並注意其職 務上利害關係。」。 三、潭子國小來函詢問旨述情形,謝師宴為社會所認定之正常 社交禮俗,受邀者可本於意願,接受邀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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